晋建质字〔2015〕11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以下简称“两年行动”)开展以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紧紧围绕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严厉打击违法转分包等六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及时掌握各地落实“两年行动”的工作进展情况,强化工程质量目标任务管理,现将进一步落实两年行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从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及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督查情况看,个别县级主管部门在落实“两年行动”方面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推进不均衡的问题,有关要求还没有全面落实到基层一线、施工现场。要按照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县月查、市季查、省督查”的定期检查制度,省厅每半年对各市落实“两年行动”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重点对县级主管部门落实两年行动系列文件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工程项目参建主体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问题多发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实施差别化监管,检查表详见附件1、2、3。
二、做好进展情况报送工作
各市要对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监督检查情况及时进行汇总,认真填写有关统计表(详见附件4、5),每月7日17:00前报送附件4,当月7日为休息日的,应在7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17:00前报送;每季度5日前报送附件5,每季度所在地区无项目经理违反质量安全十项规定被记分的情况,要进行零报告。同时,各市要注意总结本地区工程质量治理工作的亮点工作和经验做法,随时报送省厅工程质量安全处。
三、规范质量责任永久性标牌设置
各市要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的通知》(晋建质字〔2014〕63号)和《工程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检查评价标准》要求,在竣工项目制作质量责任永久性标牌前给予必要的的前期指导,确保按照要求的样式规范设置。为给工程项目提供直观的标牌设置参考,对本地区已设置的标牌进行筛查,优选3-5个房屋建筑和1-2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牌,于6月18日前报送省厅工程质量安全处,我厅将对标准规范的标牌进行汇编后发放各市参考选用。报送内容包括项目简介、标牌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景照,画面清晰,取景方正。
四、工作要求
省厅对各市工作开展情况逐月进行汇总,对不按规定上报数据的市级主管部门,按照《2015年度全省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考核指标》(晋建质字〔2015〕89号)进行相应扣分。请各市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按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按规定时间、规定格式,准确、完整报送数据信息。
联 系 人:刘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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