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安办发〔2016〕56号
各县(市、区)、开发(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重点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红线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推动安全发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和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晋安办发〔2016〕27号)精神,现将我市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以弘扬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为重点,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宣教活动,动员全社会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为推进省城太原安全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活动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大力弘扬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普及安全基础知识,使广大干部和职工群众深刻认识到,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生活基础,是抓好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成立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由市政府副市长张齐山担任主任。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由市安监局局长担任主任,各县(市、区)、开发(园)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体安排部署,负责省城太原组织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对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园)区和有关重点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大问题。
四、活动内容
各县(市、区)、开发(园)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在积极参加国家、省组织的各项活动同时,重点组织好以下系列活动。
(一)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
1、集中宣传。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主管、主办各类媒体的主阵地作用,集中宣传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安全红线意识,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报道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事迹,曝光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太原“两报两台”要开辟专栏专版,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力度,普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知识;在市广播电视台和公交车移动电视等媒体播放有关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应急自救等科普知识公益广告,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2、常态宣传。根据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强化国安传媒卫星频道在日常安全宣传中的作用,在一些重点企业、单位开展卫星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宣传教育的受众人群。编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措施。宣传部门积极协调在公交车、楼宇等平台播放安全公益广告;交通、公安交警、消防等各部门利用已有平台,加强对行业和综合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法的普及和宣传;各企业、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和文化长廊悬挂标语,浓厚安全氛围。
(二)安全生产集中宣讲、国家安全社区创建基础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管创新活动
1、安全宣讲。根据省安全生产活动指导委员会安排,结合县、乡换届实际,组织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讲团,分别由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带队,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等8部门《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和《太原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暂行办法》延伸培训为主要内容,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力求属地全覆盖,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深入地植根于广大基层干部和职工群众心中。
2、国家安全社区创建基础能力培训。对已命名的安全乡街和已申报的国家安全社区,开展创建基础培训,形成创建合力。同时,结合乡街安监办(站)安全员和村(社区)安全员流动性大、工作能力亟需提高的现状,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做到乡街、村(社区)安全员培训全覆盖,使一线安全员掌握应知应会知识,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本领。同时,在全市安全生产先进评选中,确定一定比例的安全员参加评选。企业(单位)安全员培训由本企业(单位)负责组织,培训名单要报属地主管和监管部门,做到重点企业(单位)全覆盖。
3、积极探索安全监管创新。结合我市事故易发领域和安全隐患较多行业实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在建筑、城管、交通、农机、教育、邮政、环卫等行业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和队伍,开展专兼职安全员上岗培训工作,推广专家查安全隐患的创新举措;对安全隐患治理探索实现安全评估或评价,城市改造、重大项目实施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探索从源头治理安全隐患的措施;创新多部门综合整治管理机制;在邮政、环卫等行业探索推行安责险的机制;结合安全监管信息化,实施综合监管信息化,提高本地区、本行业信息化安全监管水平。
(三)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按照国家开展活动总体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要在城市广场、公园、企业(单位)文化活动广场、居民活动中心等场所集中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与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相结合,组织开展安全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寓教于乐,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生活常识。市安委办将对有关单位活动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和现场巡视,并接受省级检查和巡视。同时,邀请各类媒体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传播安全知识。
(四)人人都是安全员、安全发展卫士节目访谈和安全随手拍活动
举办身边的安全故事,展现安全员风采的人人都是安全员有奖征文活动,通过讲述真实发生在工作、生活中的安全故事或安全举报的案例,反映“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的理念,体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在太原交通广播电台107交通频道开展“安全发展卫士”“安全随手拍”活动,报道安全发展正能量,结合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工作,跟踪老百姓身边的安全问题整治,发挥舆论和监督作用,提醒大家时时注意安全、从细节处抓好安全,充分调动大家人人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五)事故警示教育和送安全到基层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各企业和各单位要对典型和身边的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各单位要播放国家、省安委办近年来拍摄的各行业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集中收看,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继续向企业和社会单位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到企业活动,同时,加强新闻报道,宣传安全发展。
(六)安全生产月专刊(在太原日报刊发)
在《太原日报》开设“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安全生产专栏专刊,宣传安全法规,介绍典型经验,曝光非法违法,促进安全发展。
(七)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今年全市将继续组织制定应急演练计划,进一步完善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油气管道、矿山、危险化学品、防汛、校园安全和防震减灾为重点,政企、地企、社企联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与开展深化公众和专业人员自救互救培训相结合、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评估改进相结合,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市住建委要吸取“12.31”上海踩踏事件教训,与万柏林区、晋源区政府组织开展长风商务区综合性应急演练,形成上下联动、内外衔接、处置科学的应急救援机制。
(八)并州安全行活动
结合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由市安委办牵头,邀请有关部门、主流媒体记者和专家组成采访团,发挥采访团、宣传队、督导组“三位一体”的作用,深入基层和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反“三违”、专项整治等年度重点工作和隐患曝光、典型经验、科技强安、应急演练等各类“安全生产月”专题行活动进行跟踪现场采访或深度回访,报道正反两方面典型,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活动
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意见,加强宣传,创新举措,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已经通过标准化验收的企业要开展自查,自我整改完善,向原标准化评审单位上报自查报告。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安全生产督查、日常执法检查等,推动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对已经达标的企业进行抽查(不低于本行业的5%,最少不低于5家),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动员新申请达标或升级的企业不低于本行业的10%(最少不低于5家)。凡新申报或被抽查的企业,要依法对其进行程序性审查,违反相关程序和评审专家资质等规定的一律重新申报或取消命名资格;经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等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处理;对发生社会影响较大和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等达标企业,一律摘牌或视情节给予降低标准化等级处理,1年内不得申报或者提升等级。同时,对达标企业采取政策激励,实行达标等级与安全生产责任险等险种挂钩机制,增加达标企业占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的评选指标,调动企业申报达标工作积极性。
(十)参加省安委办举办的“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安全文化作品网络展播和“安全在我身边”安全演讲比赛。
1、“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安排,参加《山西日报》《太原日报》组织开展的反“三违”、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的有奖竞答,动员全社会群众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大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
2、安全文化作品网络展播。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在全社会征集一批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标语寄语、招贴画挂图、漫画或动画、微电影,以及公益广告等安全宣传原创作品,作品在省局网站、微信平台进行展演展播,并组织专家进行评选,优秀作品在新华网《安全中国》进行展示、展播,并推荐全国评选,参加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
3、“安全在我身边”安全演讲比赛。以“安全在我身边”为主题,在省城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职工群众中广泛开展演讲比赛活动,凝聚和激发企业职工关注安全、关爱安全的氛围和力量。通过层层发动、层层比赛选拔,选出优秀队伍参加全省决赛,评出优秀演讲作品和演讲员,组团深入基层开展巡回演讲,充分调动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动员广大职工和青年、妇女积极投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文明家庭”等活动、充分发挥广大职工、青年和妇女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各县(市、区)、开发(园)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都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反三违,安全巡视检查和安全抽查活动,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要立足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安全影视放映、安全宣誓、签名、宣讲报告、演讲、文艺演出、展览展示等方式和手段,扩大宣传效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园)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落实活动具体负责人员,保障活动经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分别参加1至2项安全生产月活动。要认真编制活动方案,精心筹划活动内容,广泛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成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的重要载体。
(二)大造安全声势。“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与当前的“反三违”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宣传报道力度,大造大检查工作声势,及时发现大检查工作典型,推广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对差的典型进行曝光,促进大检查工作开展。同时突出宣传报道今年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营造良好氛围。“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都要在本地、本单位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警示教育牌和宣传展板,播放安全题材电影,在城市主要街道LED屏播放安全宣教片或安全公益广告,主动发放安全教育手册,利用新媒体平台举办安全论坛,通过多种形式打造安全宣传教育声势。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形成全媒体、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加强沟通联络。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促进上下联动,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要注重总结经验,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典型,及时上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请各县(市、区)、开发(园)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各重点企业、单位于5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联络员推荐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各单位联络员每周五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请各单位于7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和考核自评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及电话:乔炜,赵海波,杨永生 0351-7238037
电子邮箱:tysajjfgc313@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附件2:“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自评表
附件3:2016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附件4:2016年“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任务分工
太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